2026遺產稅免稅額1,333萬:試算、扣除額與申報全指南
先講結論:依遺產及贈與稅法,2026年遺產稅免稅額為1,333萬元,超過的部分再減掉各項扣除額後,依10%、15%、20%三級累進課稅。也就是說,遺產不是「有多少就課多少」,而是先扣掉免稅額與扣除額,剩下的「課稅遺產淨額」才需要繳稅。許多家庭的遺產在扣完之後,稅其實比想像中低——但前提是,你要在期限內申報,而且知道哪些扣除額可以合法主張。實際稅額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,以下帶你一步一步看懂。
2026年遺產稅免稅額與扣除額總表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目前適用的免稅額與主要扣除額如下:
| 項目 | 金額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免稅額 | 1,333萬元 | 每一位被繼承人皆適用 |
| 配偶扣除額 | 553萬元 | 被繼承人有配偶者 |
| 直系卑親屬扣除額 | 每人56萬元 | 子女、孫子女等;未成年者另有加扣規定 |
| 父母扣除額 | 每人138萬元 | 被繼承人之父母仍在世者 |
| 喪葬費扣除額 | 138萬元 | 定額扣除,不需檢附單據 |
|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| 每人693萬元 | 配偶或繼承人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|
三級稅率級距與計算公式
課稅遺產淨額算出來之後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三級累進稅率計算:
- 淨額5,621萬元以下:稅率10%
- 淨額超過5,621萬元至1億1,242萬元:稅率15%,減累進差額281.05萬元
- 淨額超過1億1,242萬元:稅率20%,減累進差額843.15萬元
計算公式很單純:課稅遺產淨額 =遺產總額 − 免稅額 − 各項扣除額;應納稅額 = 淨額 × 稅率 − 累進差額。
示範試算:遺產6,000萬的家庭要繳多少?
以下為示範試算,全部使用假設數字,僅供理解計算邏輯,實際稅額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假設王爸爸過世,遺產總額6,000萬元,遺有配偶及兩名成年子女,父母均已不在:
| 項目 | 金額(萬元) |
|---|---|
| 遺產總額 | 6,000 |
| 減:免稅額 | 1,333 |
| 減:配偶扣除額 | 553 |
| 減:子女扣除額(56萬 × 2人) | 112 |
| 減:喪葬費扣除額 | 138 |
| 課稅遺產淨額 | 3,864 |
| 適用稅率(淨額未超過5,621萬) | 10% |
| 應納遺產稅額 | 386.4 |
你會發現,6,000萬的遺產在扣除之後,適用的仍是最低的10%稅率。反過來說,如果漏掉了本來可以主張的扣除額,稅就會多繳——而且核定之後要再爭取,往往費時費力。
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:常被忽略的大額扣除
依民法第1030條之1,夫妻一方過世時,生存配偶可以就雙方「婚後財產」的差額,主張差額半數的分配請求權,而這個金額可以自遺產總額中扣除。延續上面的示範試算:假設王爸爸婚後財產5,000萬、王媽媽婚後財產3,000萬,差額2,000萬,王媽媽可主張其半數即1,000萬元自遺產總額扣除。課稅遺產淨額因此從3,864萬降為2,864萬,應納稅額從386.4萬降為286.4萬——在這組假設數字下,稅額相差達100萬元。這是法律明文賦予配偶的權利,不是節稅花招,但需要完整整理雙方婚後財產的資料才能主張,建議及早準備。
申報期限:死亡日起6個月內,逾期有罰則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,遺產稅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向國稅局申報,有正當理由者可申請延長3個月。逾期申報除補稅外,還可能被處以罰鍰;而依土地法第73條,不動產的繼承登記也應於繼承開始起6個月內聲請,逾期同樣有罰鍰。另外提醒兩個有時效性、且錯過就難以回頭的規定:
- 死亡前2年內的贈與要併回:依遺產及贈與稅法,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、繼承人等特定親屬的財產,必須併回遺產總額課稅。長輩若想及早移轉資產,時間規劃要拉長,臨時的大額移轉不但沒有效果,還可能衍生其他稅負。
- 拋棄繼承只有3個月:繼承人若因債務等原因要拋棄繼承,必須自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辦理,逾期就視同承認繼承。
實務上,遺產稅申報牽涉財產清查、扣除額主張與不動產登記等多個環節:土地登記由地政士、稅務申報由記帳士或會計師等具名專業人員辦理,留白擔任統籌協調,協助家屬在期限內把每一步走完。
常見問題
遺產稅2026免稅額多少?低於免稅額還要申報嗎?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,免稅額為1,333萬元。即使遺產總額低於免稅額,原則上仍應在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,由國稅局核發免稅證明書,後續不動產繼承登記、存款提領都會用到,實際核課結果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
爸爸過世前一年才把房子過戶給媽媽,遺產稅怎麼算?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,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繼承人的財產,應併回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。因此這間房子仍會計入遺產課稅,申報時務必主動列入,漏報可能面臨補稅與罰鍰。
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怎麼主張?
依民法第1030條之1,生存配偶可就雙方婚後財產差額的半數主張分配請求權,並自遺產總額中扣除。實務上需整理夫妻雙方婚後財產的明細與證明文件,於遺產稅申報時一併主張,建議由記帳士或會計師等具名專業人員協助試算與申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