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稅怎麼算?6%稅率、契價認定與申報期限一次看懂
先給結論:契稅只課「房屋」,不課土地;買賣移轉時按房屋契價的 6% 計算,納稅義務人是買方(買受人),並且要在訂立契約之日起 30 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。所以「契稅怎麼算」其實只有一個乘法:契價 × 稅率。真正容易算錯的不是公式,而是「契價」到底是哪個數字。
契稅的計算公式:契價 × 稅率
依《契稅條例》規定,契稅的稅基是「契價」,而契價原則上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(房屋評定現值)為準,不是你和賣方談定的成交價,也不是銀行的估價。這一點跟很多人的直覺相反:房子成交 1,500 萬,契稅卻可能只有幾萬元,就是因為房屋評定現值通常遠低於市價。
換句話說,契稅公式是:
- 契稅 = 房屋契價(評定現值)× 稅率
個案的契價認定、有無加減項,以稽徵機關認定為準。
契稅稅率一覽(依契稅條例)
| 移轉原因 | 稅率 | 納稅義務人 |
|---|---|---|
| 買賣 | 6% | 買受人 |
| 贈與 | 6% | 受贈人 |
| 占有 | 6% | 占有人 |
| 典權 | 4% | 典權人 |
| 交換 | 2% | 交換人 |
| 分割 | 2% | 分割人 |
最常遇到的就是買賣的 6%。要注意的是,稅率乘的都是「房屋」那一段的契價,土地部分完全不進契稅的計算。
土地為什麼不課契稅?契稅與土增稅的分工
台灣的不動產移轉稅制,是把「土地」和「房屋」分成兩條線:
- 土地:課土地增值稅。依《平均地權條例》第33條與《土地稅法》第28條、第31條、第33條,課的是土地「公告土地現值的漲價」,與成交價、與房屋都無關;納稅義務人原則上是賣方(出賣人)。買賣、贈與移轉要課;繼承移轉依《土地稅法》第28條但書不課徵。
- 房屋:課契稅。依《契稅條例》按契價與上表稅率課徵,納稅義務人是買方。
所以一筆「房地一起買」的交易,通常會同時出現兩張稅單:賣方那張是土增稅,買方那張是契稅,兩者互不重複、也不能互相抵扣。實務上土地登記與土增稅申報由地政士、稅務申報由記帳士/會計師等具名專業人員辦理,契稅申報書也多由地政士一併送件。
示範試算:一筆房地交易,買方付契稅、賣方付土增稅
以下為示範試算,數字皆為假設,僅供理解結構之用。
假設條件
- 房屋評定現值(契價):120 萬元
- 土地面積:50 平方公尺,持有 15 年
- 移轉年度公告土地現值:每平方公尺 60,000 元
- 前次移轉現值:每平方公尺 30,000 元;前次CPI 100、移轉時CPI 108
第一步:買方的契稅
- 契稅 = 1,200,000 × 6% = 72,000 元(由買方負擔)
第二步:賣方的土增稅
- A(本次移轉現值)= 60,000 × 50 = 3,000,000 元
- B(調整後前次移轉現值)= 30,000 × (108 ÷ 100) × 50 = 1,620,000 元
- 漲價總數額 a = A − B = 1,380,000 元
- 倍數 = 1,380,000 ÷ 1,620,000 ≈ 0.85,小於 1 倍 → 適用第 1 級
- 持有 15 年、未滿 20 年,無長期持有減徵
- 土增稅 = 1,380,000 × 20% = 276,000 元(由賣方負擔)
可以看到:同一筆交易,買方繳 7.2 萬契稅,賣方繳 27.6 萬土增稅,兩者稅基完全不同——一個看房屋評定現值,一個看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。若該屋符合自用住宅條件,土增稅可能適用一律 10% 的稅率(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,各有面積、設籍與未出租營業等條件),契稅則沒有對應的自用住宅優惠。實際稅額以主管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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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期限與常見時間點
- 契稅:依《契稅條例》,訂立契約之日起 30 日內申報;逾期會依規定加徵滯報金、怠報金。
- 土增稅:買賣、贈與於訂約後 30 日內申報移轉現值。
- 繳納:兩者都依稅單所載期限繳納,逾期加徵滯納金;金額較大者可依規定申請分期。
- 公告現值調整:公告土地現值每年 1 月 1 日調整,跨年簽約會影響土增稅的 A 值。
另外提醒一個容易混淆的概念:公告地價是每年 11 月開徵的地價稅稅基(一般用地基本稅率 10‰、累進至 55‰;自用住宅用地 2‰,須於 9 月 22 日前申請),與土增稅用的公告土地現值是兩套不同的數字,也都和契稅的房屋評定現值無關。
常見問題
買預售屋或新成屋,契稅由誰繳、怎麼算?
納稅義務人是買受人,也就是買方。稅基仍是房屋的評定現值(契價)乘以 6%,與買賣總價無關。新成屋的房屋評定現值由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,一般依構造、用途、樓層、屋齡等因素核算,實際金額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
繼承取得房屋要繳契稅嗎?
依《契稅條例》,契稅課徵的原因限於買賣、贈與、交換、分割、典權與占有;因繼承而移轉不在課徵範圍。土地部分同樣依《土地稅法》第28條但書,因繼承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。不過繼承可能涉及遺產稅,可用遺產稅試算先做初步了解。
只買土地、沒有房屋,需要繳契稅嗎?
不需要。單純土地移轉不課契稅,改由賣方負擔土地增值稅。反之,如果只移轉房屋(例如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不同、僅移轉建物),則只有契稅、沒有土增稅。實務上房地一併買賣才會兩種稅都出現。實際稅額以主管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