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增稅前次移轉現值怎麼查?歷次移轉現值查詢指南
要查「前次移轉現值」,最快的三條路徑是:一、調閱土地登記謄本,看所有權部的「前次移轉現值」欄位;二、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地價證明書;三、向稅捐稽徵機關(各縣市稅務局/地方稅稽徵處)申請查調該筆土地的歷次移轉現值紀錄。三者可互相印證,資料落差時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
為什麼一定要先找到前次移轉現值
土地增值稅課的是「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」,不是成交價,也與房屋價格無關(土地稅法§28、平均地權條例§33)。計算公式為:
- A=申報移轉時的公告土地現值 × 土地面積
- B=前次移轉現值 ×(移轉時消費者物價總指數 ÷ 前次移轉時消費者物價總指數)× 土地面積
- a=A-B(漲價總數額);倍數=a ÷ B,決定適用第幾級稅率
換句話說,B 這個「起跑點」查錯,整張稅單就會錯。前次移轉現值也是房地合一稅的關鍵——依規定,土地漲價總數額可自房地合一課稅所得中減除,同一組數字會影響兩種稅。
謄本上的欄位到底在哪一格
第一類、第二類謄本怎麼選
土地登記謄本分三類:第一類須由所有權人本人或受託之代理人申請,記載最完整;第二類任何人皆可申請,但會隱匿統一編號、出生日期、住址等個資;第三類則隱匿統一編號與出生日期。與土增稅有關的地價欄位屬於登記事項,一般在第二類謄本即可看到;若欄位呈現空白或看不出年度,建議由所有權人申請第一類謄本,或直接改用地價證明書。
要看的三個欄位
- 所有權部的「前次移轉現值」或「原規定地價」:這是計算 B 的基礎金額,通常以「每平方公尺新臺幣○元」記載。
- 原因發生日期/登記日期:決定物價指數的起算時點,也決定持有年限級距。
- 標示部的「面積」與「公告現值」:面積用於 A、B 兩端,公告現值每年 1 月 1 日調整。
提醒:如果土地曾經分割、合併,或有部分持分移轉,不同持分可能各自有不同的前次移轉現值,必須逐筆對應,不能只看其中一筆。
查不到或有疑義時的正式管道
- 地價證明書: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臨櫃或以全國跨所方式申請,載明公告現值與地價資料,需備身分證明文件,並依規定繳納規費。
- 歷次移轉現值查調: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,可取得該筆土地歷次課徵土增稅的申報移轉現值與核定紀錄,特別適用於年代久遠、多次繼承或贈與的土地。
- 線上查詢:內政部與各縣市地政局提供公告土地現值查詢服務,但公告現值只能算 A,前次移轉現值仍須回到謄本或前述證明文件。
繼承、配偶贈與之後,基準怎麼重設
繼承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。因此再出售時,前次移轉現值以「繼承時該土地的公告現值」為準,等於基準被墊高、重新起算,通常對繼承人有利;持有年限也自繼承登記日起算。
配偶相互贈與依土地稅法§28-2得申請不課徵,屬於遞延而非免除。日後再移轉給第三人時,前次移轉現值仍回溯到「原配偶當初取得時」的移轉現值,持有期間亦得合併計算。所以配偶間贈與過的土地,光看最近一次謄本記載很容易誤判,務必調閱完整歷次紀錄。個案認定以稽徵機關認定為準。
示範試算(假設數字)
假設某都市土地面積 100 平方公尺,前次移轉現值每平方公尺 10,000 元,前次移轉時物價指數 100、本次申報時 110,本次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 25,000 元,持有約 15 年,適用一般用地稅率。
| 項目 | 計算式 | 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A 現值總額 | 25,000 × 100 | 2,500,000 |
| B 調整後原地價 | 10,000 ×(110÷100)× 100 | 1,100,000 |
| a 漲價總數額 | 2,500,000 - 1,100,000 | 1,400,000 |
| 倍數 | 1,400,000 ÷ 1,100,000 | 約 1.27(第二級) |
| 應納稅額 | a×30% - B×10% | 310,000 |
若同一筆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(設籍、出售前一年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、地上有房屋,都市土地 300 平方公尺以內),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可按 10% 稅率計課;持有超過 20、30、40 年者,就超過最低稅率 20% 的部分另有減徵 20%、30%、40%。以上皆為假設數字之示範試算,實際稅額以主管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
查到數字之後怎麼用
把面積、前次移轉現值、原因發生日期、本次公告現值四項填進土增稅線上試算工具,就能先抓出概算級距。若同時要評估出售整體稅負,可再搭配房地合一試算把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;兩年內換屋者可參考重購退稅試算(土地稅法§35,退稅後 5 年內不得改作他用、出租或再移轉)。
實務作業上,土地登記與土地增值稅申報由地政士辦理,稅務申報由記帳士/會計師等具名專業人員辦理。訂約後 30 日內應申報移轉現值,稅單須於 30 日內繳納,逾期每逾 3 日加徵 1%,最高 10%。
常見問題
謄本上的「原規定地價」和「前次移轉現值」有什麼不同?
從未移轉過、或首次規定地價後未再課徵過土增稅的土地,計算基準是原規定地價;曾課徵過土增稅者,則以最近一次核定的申報移轉現值為準。兩者都要再乘上物價指數調整,實際採用哪一項以稽徵機關認定為準。
房子和土地一起買,房屋價格會影響土增稅嗎?
不會。土地增值稅只看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數額,與房屋價值、成交總價無關。房屋部分的交易所得則屬房地合一稅的範圍。
年代久遠、經過多次繼承的土地查不到資料怎麼辦?
可先調閱土地登記謄本確認登記沿革,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歷次移轉現值查調;繼承部分因不課徵土增稅,基準通常以繼承當時的公告現值重設。資料仍有落差時,請以稽徵機關核定結果為準。